今天是:
 
 
企业设立设计

www.jindaolaw.com  2007-12-20 10:47:41  作者:  来源:  查看/228


我国现有企业形态主要有五种:即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法、一人有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。不同的企业形态,其权利义务不同,均各有其优缺点,那么,我们究竟设立哪一种形态的企业呢?值得我们去筹划。
上一篇: 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
下一篇: 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


免责声明:
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,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
 
 
版权所有: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欢迎您
联系电话:0357-2096041 2096084传真:0357-2096042 24小时咨询电话:13934071184
联系地址:尧都区五一东路裕祥花苑2-1-401 邮编:041000
今天点击: 83 次 昨天点击: 212 次 总点击: 79293 次 你IP为:38.103.63.16
晋ICP备08001634号 技术支持:建站中国 中国游游网